上海在职期间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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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春上班,家是农安的,能马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符合提取条件就可以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法律分析: 本管辖区(包含双阳区、九台区)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一年未再就业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外地户籍(包含榆树、德惠、农安)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长春市区户籍员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一年未再就业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外地户籍(包含榆树、德惠、农安)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直接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死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其中,各项提取情形均须提供基本材料;涉及配偶提取或以职工家庭(指职工及其配偶)为单位提取时,应提供婚姻证明材料;涉及异地(指长春市区及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公主岭以外地区,且为本人或配偶户籍地)住房时,应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购房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房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如下: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待单位对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办理提取审核;经审核后,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不同的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然后到所在单位提取并填写。申请书需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来保证有效性,然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去职工当时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 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客户可以联系当地的公积金中心,看看具体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减轻购房压力。建造自住住房 以这种理由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客户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另外在提取额度上面也会有一定的限制。
提取公积金: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